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哺(集)乳室使用要點

國立宜蘭大學圖書資訊館哺(集)乳室使用要點

108年8月22 日 館務會議通過

108年10月24日館務會議修訂通過

 

一、為便利女性產後持續餵哺母乳,並配合行政院衛生署母乳哺育政策及落實兩性工作平等法之精神,特設置哺(集)乳室(以下簡稱本室),並訂定「國立宜蘭大學圖書資訊館哺(集)乳室使用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
 

二、開放時間:配合本館開館時間,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。

 

三、服務對象:哺餵(集)母乳之人士。

 

四、借用方式:使用者請於開放借用時間內,向二樓流通櫃臺登記押證借用鑰匙;使用者進入後可上鎖並將哺乳室告示牌變更為「使用中」。離開時應將個人物品攜離、保持環境清潔,並將「使用中」告示牌復原及關閉電燈,並至二樓流通櫃臺登記歸還鑰匙並領回證件。

 

五、設備供應:提供沙發、洗手台、冰箱、電風扇等,均為公物,敬請愛惜使用,不得攜出或擅自移動,如有損毀應照價賠償。使用後請保持室內乾燥清潔,以利其他使用者繼續使用。

 

六、母乳於本室內擠出收集後,可存放於冰箱中,請於當日閉館前攜回,勿隔夜存放。冰存之母乳請標示使用者姓名及集乳時間,若發現存放過期之母乳,本館有權逕行處理,原放置人不得異議,另冰存之母乳,本館不負保管責任。

 

七、本室僅供哺(集)乳之用,不得移做他用,非哺乳人員不得任意進入本室。
 

八、使用者若違反本要點之規定,本館有權取消其使用權。
 

九、使用本室如有任何疑問或需協助者,請洽詢二樓流通櫃臺。
 

十、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實施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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