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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轉知]106年雲林縣作家作品集徵選
發佈日期 : 2017-01-13
一、徵選日期: 自即日起至106年5月15日止,請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。 二、實施辦法: 雲林縣政府為鼓勵雲林文學創作,訂定「雲林縣作家作品集」 徵選實施要點,凡經入選作品,每件由承辦單位贈送稿酬新台 幣1萬元整,經出版後贈送作者100冊,歡迎本籍、設籍雲林或 於雲林就業、就學的民眾踴躍報名參加。 三、報名方式: 報名簡章請於本府文化處網站http://www.ylccb.gov.tw下載, 或親至文化處圖書館服務台(斗六市大學路三段310號)索取。 洽詢電話:05-5523192 四、作品規格: 報名徵選作品須以中文電腦打字,字體以標楷體14號為標準A4 紙張橫式打字、列印、左邊裝訂,作品請繳交光碟1份,書面2份。 (一) 以作者未出版之新詩、小說、散文、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創作。 新詩: 行數及首數不拘,出版頁數以菊16開(約22×15.8公分)150頁 以上為原則。 散文:篇數不拘,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。 小說:篇數不拘,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。 報導文學:篇數不拘,總字數7萬字至9萬字之間。 (二) 外國文學之翻譯作品及古詩、方誌、雜文等項目不列入本徵文範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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