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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止「國立宜蘭大學校史文物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
發佈日期 : 2017-04-17
原「國立宜蘭大學校史文物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於94年12月6日第10次行政會議通過,其任務與106年3月21日105學年度第15次行政會議通過之新增法規--「校史編纂委員會設置要點」部份重疊,業經105學年度第16次行政會議,決議廢止「國立宜蘭大學校史文物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」,特公告週知。
承辦人 : 鄭麗寬
聯絡電話 : 7119
公告單位 : 圖資服務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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