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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年11月6日101學年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6年7月20日105學年第2次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
106年10月3日106學年第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107年10月31日107學年第1次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審議通過|
107年11月6日107學年第六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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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|
國立宜蘭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落實個人資料之保護及管理,依據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之安全措施規定,設置「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個保會),並訂定「國立宜蘭大學個人資料保護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」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 |
二、 |
個保會任務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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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之擬議。
(二)本校個人資料管理制度之推展。
(三)本校個人資料隱私風險之評估及管理。
(四)本校個人資料保護意識提升及教育訓練計畫之擬議。
(五)本校個人資料管理制度基礎設施之評估。
(六)本校個人資料管理制度適法性與合宜性之檢視、審議及評估
(七)其他本校個人資料保護、稽核、管理之規劃及執行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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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個保會由副校長、一級行政單位及院(部)級教學單位主管為當然委員,另由校長指定委員一至三人,委員任期為二年,得連任。 |
四、 |
個保會由校長指派一位副校長擔任召集人(個資保護長)負責督導及主持會議,另由圖書資訊館館長擔任本會執行秘書兼本校個資保護聯絡窗口。 |
五、 |
個保會設置個資保護執行小組,統籌各項個資保護及與個資保護相關資安作業原則的規劃事宜,由本會執行秘書擔任小組召集人,成員由一級行政單位及院級教學單位各推派一人(亦兼任該單位個資保護連絡窗口)組成。 |
六、 |
個保會設置個資保護稽核小組,負責個資保護稽核事宜,由個資保護長指派本校執行資安業務承辦單位主管擔任小組召集人,成員若干人由受過個資保護稽核訓練者組成。 |
七、 |
個保會每學期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 |
八、 |
個保會開會時,得邀請本校法律顧問及相關單位派員列席。 |
九、 |
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。 |